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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机 构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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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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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
门桥西土城路六号
电话:
(010)62083114
(总机)
(010)62356655 (客户服务)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北
太平庄支行
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帐号:02000100090144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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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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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30051)吉林省长春市朝
阳区文化胡同66号
电话:(0431)88905107
传真:(0431)889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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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长春专利代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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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30041)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省政务大厅80号窗口
电话:(0431)82752929
传真:(0431)8275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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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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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00820)北京市西城区三
里河东路8号
电话:010-88650000(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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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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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130062)吉林省长春市景
阳大路1308号
电话:(0431)88558312
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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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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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别 提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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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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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从邮局汇款缴纳专利年费时,在《汇款单》后面的附言中一定要写上专利号、用途并及时核实汇款收据上打印的专利号是否正确。无号、错号专利局无法入帐,将按退款处理,视为没有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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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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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是指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发放),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的人员(而不是社会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专利代理人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事务,应向发明人出示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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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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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九条规定:"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但没有取得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人员为牟取经济利益而接受专利代理委托,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活动,并记录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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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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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专利申请,就近委托法定专业机构才是您明智的选择,在这里您的专利申请在审批的全过程中会有专人认真负责管理,您的权利、利益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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